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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美術館2017數位藝術創作案徵件

一、宗旨
國立臺灣美術館為鼓勵臺灣數位藝術創作者提出具創新及實驗性之藝術創作計畫,透過公開徵選機制,以「108展覽室(環型影音空間)」及「時光天井電視牆」為展出場域,提供國內數位藝術創作者創作資源及發表作品之管道,藉以激勵數位藝術創意及創作發展之能量,豐厚及活絡臺灣數位藝術發展。

二、申請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團體(團體以個人為代表)。曾獲選本數位藝術創作案(以下簡稱本案)之個人或團體,二年內不得提出申請。

三、展出空間與預定展出時間 
展出空間:
108展覽室(環型影音空間)
時光天井電視牆
(設備規格及場地圖請至本館網站http://www.ntmofa.gov.tw下載)
預計展出時間:
預計展出時間由本館依展覽空間和性質協調安排於2017年度檔期展出,每檔展期以3個月為原則,最遲不超過2017年3月開始展出,本館得因展檔安排需要調整之。
獲選者(團隊)須依本館排定之時間規劃展覽展出。若因故無法如期展出,應於展出前3個月告知本館。未能遵守者,本館得取消其展出資格,追繳本館已支付之相關製作費用,且二年內不得申請本案。

四、徵選名額及製作費用
「108展覽室(環型影音空間)」徵選3案,「時光天井電視牆」徵選3案,各備取1案。由本館依計畫內容酌予支付製作費用,費用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本館依規定代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本案製作費用不得包括個人護照、簽證、保險費及設備購置費(詳細說明見【附錄二】製作費用預算明細說明)。

五、申請及結果公告時間
申請時間:自2016年5月1日至5月31日24時止,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臺灣數位藝術知識與創作流通平台」網站(http://www.digiarts.org.tw/)進行線上報名程序。資料缺件、逾時或與規定不符者不受理。
結果公告:預定2016年7月31日前於本館網站公告評審結果。
*以上時間若有更動,將公告於國立臺灣美術館網站。

 

詳情請上 https://www.ntmofa.gov.tw/chinese/news01_1.aspx?NID=2606&n=10001&LB=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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