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文化部為培養文化創作人才,鼓勵藝術新秀進行首次創作發表。凡首次個人創作之文學、圖文創作、視覺藝術、音樂、舞蹈、戲劇(曲)、 影視媒體藝術等類別之作品及其相關發表計畫,不限年齡均可提出申請,個人申請者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30萬元;單位申請者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0萬元。歡迎相關領域之創作者踴躍提出申請。

受理申請時間:10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受理104年1月至6月辦理之活動)
收件地址:文化部 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請註明申請藝術新秀創作發表補助 綜合規劃司 許先生收)


作業要點及相關附件下載:http://newartist.moc.gov.tw/unit_1.html


聯絡人:國藝會 李小姐
電話:02-27541122轉分機306
Email: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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